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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观交流与超越精神 张庆熊
价值(指伦理的价值)源于生活,指导生活。价值受制约于现存的社会体制,但也可能超越现存的社会体制,并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引导现实的社会体制的变革。在一个变化著的世界中,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在变化,社会政治经济的体制的变化引起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变化,而人们的价值观念的变化,也会引起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价值观念依托于传统的文化,参验于每个人自己的体认。 价值告诉我们应该做什么,价值不是对事实的描述,而是对行为的指导。价值告诉我们什么样的生活是好的生活。但这不是对现实生活情况的描述,如描述雪是白的那样,而是指出生活的理念或理想的目标。另一方面,价值也不是与我们实际的生活经验无关的。如果我们按照某种价值观念行动,确实导致一种好的生活,我们就会确认这种价值观念。如果它给我们带来的不是幸福,而是痛苦,我们就会转变价值观念。然而,实际情况相当复杂,对于究竟什么是好的生活的看法,往往因人而异。因时间、地点和社会条件而异,脱离具体的环境评估价值观念是没有意义的。一定的价值观念只在一定的限度内给人带来幸福,超出了这限度,则可能造成痛苦。
一、价值观念与社会体制的密切关系
价值观念与社会体制的关系是相当密切的。在封建社会中,人们通常以占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为荣;在资本主义的社会里,人们通常以占有更多的金钱为荣。再举一个我们读书人熟悉的例子: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学生通常以获得高的分数,进入高待学府为荣。人们容易接受那些跟社会的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因为这样的体制本身就是这种观念合法化的保障。中国儒家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价值观念是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在现在的教育体制和用人体制中,读书成绩好带来的结果是考入高等学府,获得高校毕业的文凭,找到新水高的工作。倘若政府不把考试成绩作业能否升学的一个主要标准,或不把高学历与高工资相联系,就会出现中国文革时期所经历过的那种"读书不用功"和"读书无用论"的现象。 但是,社会体制不是价值观念的唯一决定性的因素。在任何社会中都能看到。总有一部分人所持的价值观念超越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的社会体制。当代哲学家维特根斯坦生活于一个拜金主义的资本主义时代,但是他对财富有与众不同的看法。维特根斯坦的父亲去世时,为他留下巨大遗产,但是他认为这不会给他的人生带来什么益处,所以立即把其散尽送光。不过他并没有把它分给穷人,因为他学得这会败坏他们。除了他悄悄地向文学捐了一大笔钱外,他把财产都交给了他家族的人,他认为他们已以富有不至于因此败坏。维特根斯坦自己的生活极其俭朴,他不讲究穿著,一床、一桌就是他的所有家具。持有独特价值观念的人,往往在其所处的那个时代,被当作怪僻、疯子或异端,遭受嘲弄甚至迫害。维特根斯坦对财产的态度不过增添了他的生平的一些传奇色彩而已,但苏格拉底及其他许多新观念的倡导者则遭到被迫害致死的命运。 新的价值观念会引起旧的社会体制的变化。在一个以等级的特权为主要特徵的封建社会中,会孕育出与其体制相反的政治平等的价值观念。开始时,这种价值观念的呼声很弱,但随著从事工商业的第三等级的人的经济力量的增强,政治平等的呼声就强烈起来了,并最终导致封建等级特权制的政体的瓦解和资产阶级民主政体的建立。在资产阶级的社会中,经济上的平等意味著经济上的公平竞争,资产和分配的平等是与资本主义的体制不相容的。但是随著贫富差距的扩大,当相当数量的工人的农民处于赤贫状态时候,资产和分配上的平等的呼声就会强烈起来,并可能导致社会主义在某些国家中取代资本主义。我们也已经看到,当资产和分配的平等没有导致这个国家的人民的富裕,反而导致生产积极性的下降等现象的时候,人们又力图恢复某种公平竞争的价值观念。对于这些问题,光从理论上探讨难以说明它们的好处。只有在价值实践的过程中,经过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的比较,人们才能辨别出什么价值是好的,什么价值不好的,或者更确切些说,什么样的价值的组合才是好的,而说其好也只是相对于一定的社会条件而言的。 人们的价值观念依托于传统的文化。我在这里说的传统文化不是简单地指过去某人的某种价值观念。一种价值观念只有当其被某一区域的人长期实践以后,才能成为他们的传统文化。某位哲学家提出了某种思想学说,纵然它被论述得相当精彩,如若它没有被人们充分地加以实践的话,那它不过是被说说而已,不过人们的实际生活产生影响,不会成为传统的文化。儒家的学说之所以成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因为它是被中国人长期地实践的。儒家关于忠孝仁义的价值观念被用以指导中国人的家庭生活和政治生活,并在实践中被体制化。这里说的体制不仅包括明文规定的体制,而且还包括风俗习惯。社会所确立的成文和不成文的法律制度、礼仪制度等在维系著这样的价值观念。这样的价值观念还通过文学、芸术、历史等形式在民间传播。人们通过它们受感化,知善恶、明是非,懂得做人的道理。传统的价值观念对人的影响特别重大。举例来说,中国儒家重视对子女的教育,所以今天的中国的家长,即使移居海外为侨民,仍然普遍重视子女的教育,宁愿自己省吃俭用,也要送孩子上大学。中国人形成重视子女教育的习惯,很可能跟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有关,那时对于普通平民来说,读书做官是提升社会地位的唯一出路。在现代,科举制度废除了,但接受好的教育意味著容易获得好的职业,传统的观念加上与此相适应的体制,使得今天的中国人仍然特别重视子女的教育。 虽然教育对于一个人的价值观念的形成起很大作用,但是要认识究竟什么样的价值观念是好的,还要参验于每个人自己的体认。价值观念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具体生活结合一起,所以不能抽象地评论价值的好坏,而要结合每个人自己的个性和处境。对开某些人来说,与天斗争其乐无穷,与地斗争其乐无穷,与人斗争其乐无穷。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平安和详和就是幸福。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是一个崇高的价值观念,如果把它用于政治选举的平等上,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这符合大多数人的心意;如果它要求每个人都穿同样的衣服,吃同样的饭,住同样的房间,就会引起许多人的压恶。一个人或许终其一生能保持其基本的价值观念的重大转折。同样,一个人类的群体,一个民族也是如此,或许几千年来能保持其基本相同的价值观念,但也或许在短短的数百年甚至数十年中产生价值观念的重大革命。
二、价值观念可交流的基础是什么?
价值是多元的,是可交流的,并有必要求得不同价值的平衡和协调。纵然在人类不同的文化区域中,我们可以看到价值观念的重大差异,但是仍然有可能找到某些基本被大家共同认可的东西;纵然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人类的价值观念纷繁多样并一直在变化,但是仍然有可能找到某些具有连续性的和相对稳定的东西。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区域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念是各不相同的。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不同于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儒家的价值观念不同于基督教的价值观念。人们的价值观念是多元的,这是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现在的问题是:价值观念是否是可交流的?价值观念可交流的基础是什么?应该采取怎样的途径进行价值观念的交流? 我相信人类可交流他们各自的价值观念,其理由是:人类有基本相同的意识结构,在基本相同的生活世界,能分享以往的历史经验,并面监许多共同的问题,在交互的行为中共同反思以往的价值观念和塑造新的价值观念。 人类具有共同的意识结构,这结构就是意向性的结构,人的意识普遍具有意向性,意向行为通过意向内容(意识的表象)指向意向对象。人类的意向内容(意识的表象)是内在的,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是私有的,而意向对象是外在的、公共的。举例来说,我们看一棵树,在这里看是意向行为,树是意向以象,在我们各自的心目中呈现出来的关于树的意识的表象是意向内容。在意向对象相同的时候,意向内容仍然可能不同。当我与你的视力不同时,我与你关于树的意识的表象就会有清楚和模糊的区分。我知道我自己的意识表象,我不知道你的意识表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意向内容是内在的和私有的,然而,我们看的是同一棵树,树的对象超越于内有意识。当你说这棵树下去体验一下乘凉的滋味。外在的树和环境的条件是我们对于树和乘凉的内在感觉的公共的参照系,在这个基础上我们相互理解。由于意识对象的公共性,并且意向行为是通过意向内容指向意向对象的,所以人类不同的主体间在原则上可进行思想交流。 有人或许曾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树是一个物体,是客观存在的东西,所以人们关于树的观念是可交流的,但是价值不是物体,价值没有共同的参照物,所以人类不能交流价值观念。 价值确实不是物体,但是价值不是纯粹内在的和私有的东西,价值是主体间可交流的对象。意识对象不仅包括在时空中存在的实在的对象(如一棵树),而且还包括观念的对象。观念的参象分为两类:一类是逻辑和数学的观念,另一类是价值的观念。我们为什么说关于实在的对象的知识是主体间可交流的呢?因为有关实在的对象的知识的确定性可以通过经验的观察和物理的实验来保证。我们为什么说逻辑和数学的知识是主体间可交流的呢?因为逻辑和数学的知识的确定性可以通过逻辑和数学的推论和证明来保证。逻辑的和数学的观念虽然不是实在的对象,但是我们承认逻辑和数学的原理具有普遍的有效性,我们可以主体间地认定关于它们的推论和证明是否正确。我们不曾说这个孩子的数学观念不同于那个孩子的数学观念,所以老师不该以同样的标准批分数。然而我们确实常听人说,人各有其自己的价值观念,不是主体间可交流和评判的。我们认为,正如实在的对象和逻辑、数学的对象的主体间可交流性由其各自的方法来保证一样,价值观念的主体间可交流性也由其自已独特的方法来保证,那就是解释学的方法。 我在这里不想专门谈论解释的方法。就本文的目的而论,我想指出解释的方法有三个基本的环节:当前的生活,以往的历史经验,将来的行及其后果。解释学就是在这三个环节间进行来回解释,帮助人们领悟人生的价值。 解释学家倾向于把当前的生活作解释的出发点。因为当前的生活提供给我们直接的、活生生的经验。我们知道自己当下看到什么,想什么,喜欢什么,担心什么等等。我们知道自己当下怎样跟他人和周围环境相处的,我们需要采取某种行动以解决某个问题。我们考虑这样的行动是否合适。当我们权衡这样的行动对于自己、他人、社会、自然环境的利弊得失的时候,就涉及伦理价值的问题。举例来说,当我想买一支冰箱的时候,我就可能同临一个伦理的快择。目前市面上有两种冰箱,一种使用有损于自然环境的泠化剂,另一种使用对自然环境较为友好的冷化剂,但前者比后者便宜几百元钱。我该买哪一种冰箱呢?倘若我回想自己的童年,那时河水很乾净,可以游泳,空气很乾净,没有酸雨。我可能宁愿多化几百元钱,买一个"绿色"产品。但是倘若我考虑到我的钱很紧缺,或很多其他人都买较便宜的冰箱,我何必作出牺牲的时候,就可能作出另一个决定。或许我进一步考虑,倘若人人都为了节省几百元钱的话而买非绿色的冰箱的话,就会严重破坏自然环境。我所采取的行动可能不仅仅买绿色的冰箱,我还会劝告我的亲戚朋友买绿色冰箱,甚至会向有关部门建议对绿色产品采取优惠政策。这只是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会面临许多非常复杂、非常困难的伦理决策。我们需要详细了解现实的情况,需要参照自己的、我们的民族的,乃至整个人类的历史。还要密切注意我们的行动所带来的各种各样的后果,时刻准备改正自己的错误,作出更好的决策。
三、三个诘难,三个反驳
在促进人类各民族间、各不同的文化区域间价值观念的交流,并达成某种共识方面,解释学的方法能作出很大贡献。在此解释学的方法赖以成功的条件是:人类有著基本相同的意识的结构,有著基本相同的生活世界,能把各个民族不同的历史经验当作人类共同的财富来分享,并面对许多全球性的共同的问题。全人类的实践要求我们解释、沟通和总结全人类的历史经验,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话探讨解决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的办法。 仍有许多人对这种对话成功的可能性抱怀疑态度,他们的诘难值得我们深思。 诘难之一是:对话各方都坚持自己的信仰,这样对话如何能达成共识? 拿宗教对话来说吧:佛教徒信人可成佛;基督徒信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来到世人中,叫信他的人得著永生;儒家信天或孔圣人的话。如果对话的目的是各自要对方改变他们信仰,皈依自己的信仰的话,这样的对话确实很难成功。但是我们的对话是讨论价值问题,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切身经验出发,回顾历史的经验教训,面对末来的问题,从中引出对生活的目人和意义的认识,确立我们的行为准则。我们在这里诉诸人类普通的理智。人的普遍的理智是与信仰不相矛盾的。在基督教中,托马斯o阿奎那确立了理性与信仰不相矛盾的原则。佛教中谈到"圣言量"、"现量"、"比量"时候,主张"现量"处于最高的地位。在儒家的思想中,虽然强调"畏天命、畏圣人指言",但又指出,圣人的思想来自于"上观天象,下察地理,近取诸身,还取诸物。"这说明,基督教、佛教、儒教都不否[定人类的实践知识的重要性,这就为文化间的对话确立了一条认识论的标准。如果没有这条标准,人类不同文化间的对话只能无休无止的争论,而永远不可能达成共识。 诘难之二是:人类罪孽深重,丧失了知善恶的能力。人类既然不能知善恶,再解释、再实践也没有用处。 纵观历史,我们确实看到人类犯下的种种罪孽。翻开中国最经典的史书《春秋》,摆在我胶面前的是一部父杀子、子弑父、兄弟相残杀、国与国相残杀、国君迫害忠良、臣子犯上作乱的血淋淋的历史。翻开基督教的《旧约》,我们看到,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所生的第一个儿子该隐就因嫉妒杀了他和弟弟亚伯。人类在地上犯的罪如此之多,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以致"耶和华就后悔造人在地上,心中尤伤",但这并不等于说,人没有知善恶的能力。孔子作《春秋》,使乱臣贼子惧。这说明,乱臣贼子还是知道他们的罪恶的。要不然他们就不怕他们的罪恶被揭示出来。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禁令,吃了能知善恶的果子,犯罪堕落。这一故事寓义深刻:它一方面标志著人类犯罪和苦难的开始,另一方面又标志著人类从此有了知道善恶的能力。基督教的神耶稣基督献身于十字架,一方面意味著替人赎罪,另一方面也意味著教育人类,使人类从罪恶中猛然省悟,与上帝和好,做一个重生的人,得著永恒的生命。世界上各大宗教都是劝人为善,此一大前提是人类具有知善恶的能力。我们的经验和我们的反省的直觉告诉我们,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他通常是知道自己在做坏事的。举例来说,一个人说谎时是知道自己在说谎的。当然也有因无知而做坏事的情况,就如以前我们对于生态环境的知识非常薄弱,做了许多破坏生态环境的事,现在我们知道了,所经强调保护自然的重要性。这说明人是有知善恶的能力的,纵然现在不知,但将来随著知识的增进就可以知了。 诘难之三是:人即使有知善恶的能力,但人由于利欲熏心,不会自觉行善做好事,也不愿倾听良言劝告。 这是一条最有力的反驳理由。人各自的利益是不同的,人常把追求自己的私利和满足自己的私欲放在第一位,当个人和利益与伦理的原则发生冲突时,人常常不顾伦理的原则。我不想否认这是一个常见的事实,但我觉得还有其他事实使我确信价值观念的交流、推广和遵循是可能的。 首先,伦理原则应是促进和维护人类的总体利益,所以从根本上说,总体的利益原则与伦理原则应不相冲突,因而功利论的伦理观可能跟义务论的伦理观结合起来。一个国家的人民如果都遵循这样的伦理原则的话那么这个国家的人民就能过著祥和、幸福的生活。如果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团契与团契之间都遵循这样的伦理原则的话,那么世界的安全和人类的福利就有了保障。 其次,人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内是可以超越自身的利益的。我们看到:母亲在哺养她的孩子的时候往往在一种母爱的奉献精神;许多人乐意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奔波效劳;还有不少人为失学儿童、灾民、残疾人、贫困地区的人捐款捐物。这些说明:人有著不同程度的超越精神。这些超越由近及远,多少考虑到互利的关系,但仍然是在超越。所以当一个人看到这世界的恶和残忍的一面的时候,也不要无视这个世界中还多少存在一点慈善、温情和真诚的东西。伦理教育的目的在于把这一点点的善端发扬起来,使人愈愈多地超越自身的利益。 最后,世界各大传统文化都提倡超越的精神,超越个人的利益,博爱全人类。基督教的神耶稣基督是一个彻底的超越者,他为了拯救人类,使人与神和好,便无私地贡献自己的生命,被钉死在十字加架上,代赎人的罪,使人因信他而得永生。而佛教的释迦牟尼,传说他为了使一切众生摆脱苦难,曾不惜把自己的血肉之躯喂虎。中国儒家的圣人孔子提倡:"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四、人生价值观的三种类型
对于人生的价值观念,我觉得可以概括出以下三种类型。 1、"如果我这样做,我可指望我将有好的生活。" 2、"如果我这样做,我可指望我来世或死后有好的生活。" 3、"如果我这样做,我可指望人类有好的生活。" 第一种是典型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持这种价值观的人把他自己今后的好的生活联系在一起,或许他考虎个人的长远利益,或许他不考虑个人的长远利益。但总的原则是不超越个人自己的利益。 第二种是传统的宗教徒的价值观。持这种价值观的人不把个人的行为与他自己今世的生活联系在一起,但把它们与其死后来世的好的生活联系在一起。在传统的基督教中表现为罪恶得赦,灵魂得救,升入天堂,与上帝同享永福,而不入狱,受永罚。在传统的佛教中表现为靠行在转世中升入较高的等级,乃至最终摆脱轮回而成佛。这种价值观摆脱了世俗的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但还没有完全摆脱个体的功利主义,灵魂是个体,它的享福或受苦是在来世的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中实现的。 第三种是神和圣人的价值观。世界各大宗教所崇拜的神和圣人都能在不同程度上超越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成为利他主义者。经上我们谈了基督教的神耶稣基督,他是最彻底的利他主义者。而佛教的释迦牟尼、圣人孔子也努力实践利他的精神,博爱人类,献身于人类。 在这三种价值观间存在著许多中间的或过度的形式,普通人的价值观介于这三者之间,人有自私的一面,但也存在著或多或少超越自私的一面的可能性。一个人可以从个人主义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演化成为宗教徒的价值观,或升华成为圣人的价值观。 我们这个时代,面临著价值的危机。这场价值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代人对灵魂不死、天堂地狱的彼岸世界、末日审判等抱不信的或将信将疑的态度。现代人主导性的人生观是现世的功利主义。有些人看到世上并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并且不信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 ,自己也就作起恶来了。为了克服这场价值危机,我们是不是要恢复因果报应等信仰和为此作形而上学的论证呢?我觉得真正的宗教精神是超越的精神,因为害怕因果报应或末是日审判而用好事不作坏事的人,还没有辙底超越个体的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一个人如果有了超越的精神,他就会自觉地做好事。宗教如果只停留在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的层次上,那么它还不是真正高尚的宗教;一个宗教徒如果仅仅因为害怕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而做好事不做坏事,那么他还不是一个真正高尚的人。神学家和哲学家所要做的工作,与其去论证和解释因果报应或末日审判,不如去论证和鼓励人发挥超越的能力。因果报应和末日审判是可以作为一个末世论的最后问题矛以保留的,但在今天重点应放在倡导人的超越精神,即超越个人的私利而博爱全人类。如果说,古代和中世纪的宗教观,主要体现在强调神赏善罚恶,人对神好像一个小孩感受父亲的威严的话,那么在现代,人已经成长超起来了,人应该学习基督教的耶稣基督、印度的释迦牟尼、中国的孔子那种仁爱的精神,人要对他人、后代的自然环境承担义务。现在问题是,许多人一方面失去了对神(父)的威严的畏惧感,另一方面又没有学习神(父)的仁爱精神。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是今天的神学家和哲学家的主要任务。 宗教现象是复杂的。人的有罪感、恐惧感、悲凉感、虚无感、无依托感,以及与此相反的良心的发现和慈悲感、责任感、英雄感、救世感等等都促成宗教信仰的主观因素。不论历史上的世界各大宗教起于何种原因,但现在多少以各自的方式意识到,宗教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是超越--超越有限的人生和有限的功利,寻求世界的终极的目的和意义,从而满足人的终极的关怀。人是不能没有理想和希望的,而宗教信徒则以人类最高的理想和希望为自己行为的指导,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热心服力社会的人,关心人类和世界命运的人。 宗教是一种高尚的文化现象。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文化现象,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消费文化或娱乐文化相当盛行,它们满足了人的某种欲望,使人获得某种乐趣,但是它们不能起到陶冶人的情操,激发人的理想的作用。古往今来,许多优秀的艺术作品都是跟宗教联系在一起的,表现宗教主题的音乐、绘画、诗歌等等,都把人引入高尚的境界。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消费文化不做的事情,宗教就来做,宗教弥辅了消费文化的缺陷,抵制了低级趣味,提升了文化的格调,开发了人性中的高尚的层面。简而言之,宗教是一种高尚的文化,宗教以人类最高价值为目标。既然宗教的精神是超越的精神,人能够超越自己的私利,那么人类主体间在寻求最终目标和最高价值上的交流就是可能的。不同信仰的人之间的交流,教内教外的人之间的交流,宗教界与学术界的交流,不同文化区域的不同文化层次的人之间的交流,都有利于克服短视和偏见。这种交流的结果是把低级的文化引向高级的文化,把狭隘的文化引向普世的文化,在交流中创新和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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