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梁康致赵汀阳的信

——关于《不纯粹的现象学》


                   赵汀阳

 

汀阳兄, 

    大作Pulp Ideas and an Impure Phenomenology于昨晚收到,多谢!初读之后,觉得与你在海南会议上的发言有所不同,遂引出诸多思绪,且将几点看法或疑虑顺手输录于此,与你商榷: 

 

一、第一点的几个论断在我看来相当武断且缺少展开。

    首先,我不理解你为何将现象学的“转向事物本身”解释为“回到未被经验科学简化了的直观意识”,接下来当然也就没有办法理解你说的“‘真正的’意识直观”是什么。现象学所理解的直观不仅是传统意义上的感性直观,而且还有观念抽象意义上的范畴直观。就此而论,现象学非但没有像你所说“把现象学按照其可能性而言所能够拥有的思考范围或层次变得狭隘”,而是相反将这个范围或层次加以了扩展并使广义上的“直观现象学”得以合法化。

    其次,与此相关,你所理解的胡塞尔与海德格尔的对立并不能令人信服,因为海德格尔本人恰恰是从胡塞尔“范畴直观”中获得“存在理解”的想法突破,这已是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海德格尔并不想停留在“此在”(Dasein,你作“存在”)的层面上,因为它只是“存在者”的一个特殊类型,而不是他的哲学意图的最后归宿;相反,海德格尔一生都始终在尝试着进入存在的层面。这恐怕是大多数欧洲大陆哲学家都或明或晦地具有的意向。我甚至相信,当海德格尔用“存在学”来命名自己的哲学思考时,他已经握有了一支瞄向胡塞尔“现象学”的术语冷箭:在希腊哲学中,“存在”是在“现象”背后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并不希望自己比胡塞尔更接近现实,而是坚信自己比胡塞尔更深地把握住了现实后面的东西。所以阿道尔诺才会说,海德格尔试图拽着自己的本质辫子而将自身从被蔑视的单纯此在之沼泽中拔拽出来”。至于这个“存在”层面是否可以等同于“纯粹”范畴或本质,这是一个仍需讨论的问题,我对此问题还没有把握。但无论如何,将胡塞尔到海德格尔的转向解释为“从对‘纯粹’的幻想转向不纯粹的现实感”的转向,这个说法因缺少依据而失于随意。

    最后,你的命题“Dasein确实比cogito更加丰富”实际上并非不言自明,只要看一看笛卡尔对cogito之理解的丰富性便可以知道。我觉得,海德格尔和胡塞尔或笛卡尔之间的区别不能用领域的丰富性程度,而只能用领域的原本性程度来规定。这也是针对你在第二点第二段中的说法而言:“胡塞尔式的知识论意识不仅是非基本的,而且是狭隘的。”或许胡塞尔会为第一个结论与海德格尔争论一番;但在第二个结论上,他们肯定知道没有争论的必要。 

 

二、根据有用、无用的标准来评判哲学或“纯粹的或绝对的东西”的做法,并不是明白无疑的。它需以流行的价值设定之特权为前设。而在海德格尔看来,价值设定恰恰是存在者层面上的东西。况且退一步说,从历史发展来看,恰恰是自伽利略以来得到夸张的对纯粹性的追求(我称之为“究虚理”)导致了近代科学的产生,从而使本来最无用的东西成为最具效用的东西。这也就是文德尔班所说的:“知识的金果只有在不被寻求的地方才能成熟。”——这似乎已经扯远了,需要打住。但至少还要用这些话语来置疑你在第三点中提出的一个主要命题:“即使像‘知识到底有什么用?’这样愚蠢的提问也足以动摇知识论话语的根本性。”

    第二点接下来是对海德格尔和莱维纳斯的推崇,对此我并无异议。但还要说,如我在“胡塞尔哲学中的‘原意识’与‘后反思’”一文中所暗示的那样:虽然现在许多人都看到了并且至少在谈论着“前反思的存在状况”,却很少有人去试图说明,对前反思状况的这个“看”是什么以及如何可能。海德格尔、莱维纳斯以及在我看来还包括梅络-庞蒂,都没有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关于胡塞尔在这方面的努力,这里不再多言。 

 

三、如果“世界主要不是作为知识而显现的,当然也不是说知识是次要的”,那么知识应当或者就是基本的显现方式,或者至少是基本显现方式中的一个。这个观点我是赞成的,但你在这里似乎已经退了一步,因为在前面你曾两次认为:知识意识不是基本的。

    而你在这里提到知识的意义问题,实际上还是知识的有用性的问题。前面我已经提出过置疑。然而这里的新问题在于:你在前面对知识的有用性表示怀疑,在这里却又赋予知识以你所理解的或“显然不得不意识到的”意义或有用性。这仍然是一种随意的或过分的诠释。可以肯定,知识和知识的意义是两个层面上的东西,而你有将它们混为一谈之嫌。

 

四、将经验论与先验论对立起来的做法必须建立在对先验论的特定理解上。如果像通常所认为的那样把先验论看作是想要说明认识之可能性的努力,那么经验论与先验论的对立是可疑的。我相信你所说的“先验论”只是在先验论中的唯理论或观念论走向,而非先验论本身。(或许这只是译名上的混淆而已。猜你所说的先验论可能是指先天论apriorism,而非transcendentalism。)

    如果真的如你所说这个先天论意义上的“先验论幻想在理论上是可能的”,那么你所说的“严重的困难”在我看来是不存在的:能够看到先验(先天)领域不是一个不毛之地的绝非只是先验论的哲学家。但问题首先不在于此,而是在于,现在所表明的毋宁是先天论的奠基幻想、原理幻想不可能。哥德尔的不完备性定理甚至已经或多或少地在理论上证明了这一点。当代人所要告别的是原理性的奠基,而不是各种意义上的先天本身。各个先天领域可以在超越出这些领域的范围之外得到论证,它们并不会因为自身无法自足便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此外,“哲学家苦苦地试图回到事物本身的状态、寻找某种纯粹的东西,这并不是错误的,而是误解了哲学,因为回到了事物本身还是什么也没有做,什么都还没有开始。”在这个命题中提出的对“回到事物本身”的批评建立在一个非常含糊的“回到”和“事物”的理解上,与你在结尾时的主张有相背之处。此待后论。

 

五、这里所讨论的“细节问题”可以参考我寄给你的贝耐特文章“胡塞尔的Noema概念”。原先我还不能肯定它是否能够回答你的问题,现在则把握较大。

    顺便一提的是,我不太能接受你在对所谓“细节问题”的阐述和评判方式。我觉得,除非你不去指责所谓“技术性错误”,否则你必须有技术性的依据,而在整个论述中找不到这样的依据。我很难确定你在这里讨论的是胡塞尔的Noema分析本身,还是仅仅涉及你对这个分析的主观感受。实际上在海南最后一晚被“海南晚报”宴请时我曾与嘉映讨论到这个问题,可惜当时没有时间展开,或许十月南京会议时可以再议。

 

六、胡塞尔认为意向性活动构造了意识对象noema,这一点非常正确,不过更值得思考的是一个与此相关而相反的问题,即noema反过来对noesis产生什么样的意义?我相信这是一个更加哲学的哲学问题。”但我觉得,这个问题是否更加哲学,取决于哲学家所持的“观点”,此处且置而不论。但可以确定的是,胡塞尔并不仅仅认为“意向性活动构造了意识对象noema”,他也讨论了“noema反过来对noesis产生什么样的意义”问题,例如在早期的《被动综合判断》讲座中和后期的《经验与判断》著述中。这个问题实际上已经得到了相当程度的细化和展开。 

撇开一些细节不论,你在第七点至第九点中所提出的观点我基本可以接受。但有一个问题除外,即“创造性提问”的问题。你用许多表述来描述这个或许是你哲学思考中的中心命题:“创造存在的意义”、“改变哲学的含义”、“哲学应该去制造问题”、“新的思想制造出意义”、“对生活和思想的原创性提问和朴素的也就是真实的谈论”、“使我们所思的观念具有意义”,等等。

    下面这段话大概是你所要传达的基本想法:“一方面,就许多传统的哲学问题而言,尽管我们能够越说越装腔作势,但是不能越说越有意义,因为那些问题的意义已经饱和了;另一方面,我们现在直接面对的是另一些新问题,我们需要通过思考这些新问题来使思想和生活获得新的意义,而要思考新问题从而产生新意义,又不得不找到进入新问题的思想角度和方法,也许应该换一个角度看,如果没有新的思想维度,就甚至看不出那些是新问题,这些正是现在所缺乏的,现在我们主要还是使用相当陈旧的思想观念在勉强地对付新问题,所以没有产生所需要的新的意义,结果就是我们的存在找不到意义。”还可以再加上你文章的结束语:“我们并不一定要继承希腊哲学的思想问题,但需要继承它的创造性方式,继承它那种能够产生伟大文本而不是烦琐文本的精神,因为现在我们需要的就是:创作我们存在的意义。”

    这两段话似乎体现了你的一个哲学宣言。我将你的观点理解为:我们目前有了新的存在,但却没有新的存在意义。为此,我们要创造存在的新意义。而我们之所以一直没有新的意义,原因在于我们总是执着于知识论的话语。

    但我很难确切地弄清你所说的“存在”是什么。做事抑或所做的事情?行动抑或行动的结果?同样也不理解你所说的存在之“意义”是什么?只好猜想应当是你在“99独白”中说的“所做的事”。果如此,我无异议。我在此次的“99独白”文章中提到你的这个说法,这里拷贝附上:我也很欣赏赵汀阳的说法‘存在就是做事’。这和歌德所说的‘太初有为’以及费希特倡导的‘行动哲学’相应和。但我不会跟随汀阳申言‘存在就是所做的事’,因为这有将存在扩展到存在者领域之嫌。各种习俗、价值、观念、上帝、意识形态,包括被做出来的世界本身,都属于所做之事的范围。”——这里的关键是:相对于“存在”、“做事”或“创造性方式”,“存在的意义”、“所做的事”、希腊的或其他的“思想问题”是第二性的。

    但这样一来,你与胡塞尔们的设想并无二致。你在第四点中批评:“哲学家苦苦地试图回到事物本身的状态、寻找某种纯粹的东西,这并不是错误的,而是误解了哲学,因为回到了事物本身还是什么也没有做,什么都还没有开始。”这个批评涉及的第一个方面“苦苦地试图回到事物本身的状态”,恰恰是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共同的追求,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行动、做事意义上的“存在论”或“作为方法的现象学”。至于做出了什么、“寻找”到什么、是不纯的还纯粹的东西,那已属于存在者层面上的东西。对它们的原本性程度的评价,才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这也是我所理解的现象学和存在论。

    我的总体感觉是,虽然我常常不能领悟你“散发式思维”的表述方式,但在实质上并不觉得与你的所思相隔很远。等读到了你的其他大作再说。

 

附记:金陵腊月,江风苦寒,岁首鲜欢,夜无长睡。引笔铺纸,悄然灯前,有念则书,言无次第,勿以繁杂为倦,且以代一夕之话也。汀阳,汀阳!知我心哉!梁康再拜1999114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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