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事实上,父母之爱的接受者是同时存在的,那就是处于相互联系中的夫妻双方。对未来的孩子的爱起于夫妻双方相互间的性爱;因为前者被经验为父母相互间的爱的扩大、延伸或者证明。柏拉图是注意到这一现象的第一人,他在《会饮篇》里指出,性爱包含着“美之生育”(Zeugen
im Schönen)。
不过,柏拉图马上把这种生育解释成不朽化,解释成对超时间之物的分有,从而又把这一现象掩盖起来。如果说父母在孩子身上继续生存,那么,这不是对永恒的分有,而恰是他们对本己的世代生成式的死亡性的自愿确认。
这样,我们在第三部分提出来的关于一种未经歪曲的世代生成的时间经验的问题,就已经得到了解答。我们的答案就是:这种时间经验是以对某个人——他的生存开端尚在准备中——的爱这种特殊现象为基础的。这种爱实行的是奥古斯丁所改写的“volo
ut
sis”[我愿故你在]的字面意义。在以这种爱为形态的对下一代的肯定中,一种创造性的、起于本己的开创能力的生命更新,就从那种受日常需要的压力影响的继续生活中生长出来。这种肯定包含着对我这一代人的死亡以及我自己的死亡的同意。作为这样一种对死亡的接受,它就是本真状态的一个具体形态,是对日常状态的超越。
只有在充满奉献精神的爱中,世代生成性的时间经验对度日的时间经验的超越才是可能的。只要人们没有看到这一点,那么,上面描述的由希腊人开启出来的家庭理解就还不能真正发挥作用。为了弄清楚这一点,就需要从开创能力即自由出发对性爱作一种解释。在前现代的欧洲没有出现这种解释,因为在这个时代里,人们是基于一种在此角度上看自然主义的亚里士多德主义的立场,完全从通过繁殖的生命保存的角度——用托马斯主义的话讲,即propagatio
generis humani[人类的繁衍]——来思考婚姻的。只是在主体性原则在现代思想中得到了贯彻,这个时候,一种对婚姻和家庭的不同理解才变得有可能了。